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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付了、没过户,产生罚款谁来承担?

发布日期:2021-11-19 10:05:55 447 次浏览

通达公司经由某中介将一辆二手货车卖给了张三,还没过户通达公司就先将车辆交付张三使用,待双方前往车管所过户时,通达公司发现车辆在过户前由张三驾驶时产生10万元行政罚款。该罚款由通达公司先行代为交纳,故通达公司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张三支付期代为交的罚款10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通达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三通过中介从通达公司购买涉案车辆后,通达公司虽然未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已将车辆交付张三使用,通达公司已失去了对车辆的支配和控制,不具有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因此不应对车辆交付后造成的违法损害等后果承担责任。而作为车辆实际控制人,张三或其指示的人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规范合法驾驶和使用车辆。张三在取得涉案车辆后,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情况,指派驾驶人员驾车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导致车辆被扣押处置,并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了罚款等处罚。张三对此存在过错,其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通达公司代为交纳了10万元罚款后,有权向过错人张三进行追偿。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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