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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在其离婚后继母享有探望权吗

发布日期:2023-03-01 17:01:01 247 次浏览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在其离婚后继母享有探望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关于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在其离婚后继母享有探望权吗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在其离婚后继母享有探望权吗

  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在其离婚后继母享有探望权吗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在其离婚后继母享有探望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虽然其中并没有明确探望权是否适用于继父母、继子女之间,但民法典还有规定指出: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即使在离婚后,继母也是对继子享有探望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婚姻家事类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在生活中,对方可能隐藏的婚内财产,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委托有专业法律技能的律师,得到孩子扶养权的几率更大。在婚姻家事案件中,还涉及债务分割、处理的问题,于财产继承,子女扶养,老人赡养等方面,律师同样起着很大的作用。

  2.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委托有专业法律技能的律师,得到孩子扶养权的几率更大 因为律师知道怎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怎么合理反驳对方的证据,从而更大程度上获得法官对自己一方的支持。

  三、什么情况下探望权会中止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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