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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遗产分配的原则

发布日期:2023-03-01 18:00:09 338 次浏览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的原则;自由分割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原则;物尽其用原则。关于遗产分配的原则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你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遗产分配的原则

  一、遗产分配的原则

  1、遗产分配的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的原则;

  (2)自由分割原则;

  (3)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原则;

  (4)物尽其用原则。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遗产如何分配比例是多少

  1.具体分配的标准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2.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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