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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民法典合同赠与有哪些规定

发布日期:2023-03-13 17:00:18 212 次浏览

  关于赠与合同的民法规定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法定其他形式。关于民法典合同赠与有哪些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民法典合同赠与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合同赠与有哪些规定

  1、关于赠与合同的民法规定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法定其他形式;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述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什么是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我们在这里讲的合同变更是狭义的,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合同签订的特殊性,有些合同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或登记,对于此类合同的变更需要重新登记或审批。合同的变更一般不涉及已展行的内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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