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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什么是彩礼

发布日期:2023-03-13 15:03:51 137 次浏览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各个地方,尤其以农村颇为流行。感情不和分手或一方悔婚,婚前给女方的财物能否认作彩礼?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什么是彩礼

  一、什么是彩礼?

  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后,按照当地风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因此,若当初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属于彩礼。

  二、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以认作彩礼吗?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以认作彩礼吗?根据上文所述,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的现金和财物,表示双方愿意结婚的诚意。若一方的给付不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的,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的性质。

  三、感情不和分手婚前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吗?

  感情不和分手婚前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吗?在一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了彩礼,现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欲分手或离婚,在具备三种情形下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对方应当返还:

  (一)只有结婚的约定,即只是订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方应当返还彩礼。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有的地方认为举行结婚仪式后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要离婚,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应当返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时绝对困难的,即由于一方彩礼给付,使自己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婚前彩礼返还常见纠纷及专家建议!

  【风险提醒】彩礼一直是中国婚姻绕不开的话题,大部分家庭的彩礼都是在婚前就给予对方,这样才可以进行接下来的婚姻流程。可是,如果在彩礼给予之后,没有结婚之前出于某些原因想要要回彩礼,那么彩礼的要回也就成为了一个纠纷点,这种情况下就容易面临以下问题:

  1.当初给予对方彩礼的时候,没有标注,只是通过手机转账或者现金直接支付,容易被视为普通的赠与财产。

  2.未办理结婚手续,但举办了结婚仪式,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要回彩礼。

  【专家建议】面对婚前彩礼返还的问题,专业律师可以帮助您:

  1.为您详细讲解婚前要回彩礼的条件,即未办理结婚手续。

  2.为您收集之前给予女方的财产确实是彩礼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或者侧面的为给付彩礼而向他人的借款证据等。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婚前给女方的财物能否认作彩礼?答案是否定的,一般只有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给付给女方的财物,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结婚彩礼。而在婚前给付的财物,往往是认为具有赠与的性质,但不属于结婚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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