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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恋爱期间赠与钱财必须归还吗

发布日期:2023-03-13 15:00:18 663 次浏览

  恋爱期间赠与钱财不需要归还,恋爱期间内的日常开销费用,是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是一种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履行完毕的,不能要求返还。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恋爱期间赠与钱财必须归还吗

  一、恋爱期间赠与钱财必须归还吗

  不需要。恋爱期间内的日常开销费用,是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在分手后当然不应再主张返还。男女双方恋爱期间所的消费支出是不附加任何条件,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是一种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履行完毕的,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恋爱分手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先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

  (2)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以处对象方式要钱属于诈骗吗

  以处对象方式要钱一般是不属于诈骗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一开始就抱着诈骗的目的来处对象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进行在线咨询,我们会有专业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当然,如果大家想要更切实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直接委托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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