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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转账给小三属赠与吗

发布日期:2023-03-13 11:00:18 333 次浏览

  转账给小三不属于赠与,另一方可以要回来,因为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与另一方协商,以及该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行为。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关于转账给小三是否属赠与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转账给小三属赠与吗

  一、转账给小三属赠与吗

  1、转账给小三不属于赠与,另一方可以要回来,因为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与另一方协商,以及该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行为。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什么样的赠与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作出的赠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赠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如处分他人财产作出的赠予;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作出的赠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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