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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与现行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3-12 14:00:26 280 次浏览

  主体不同赠与合同是共同意识的表达形势,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为主,主体一般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而赠与行为是一个人的主观行为,主体是自己本身。程序不同赠与合同需要签订合同,要遵循签合同的相关法律程序,而赠与行为不需要签订合同,基本没有什么程序。关于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与现行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与现行的区别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与现行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赠与合同是共同意识的表达形势,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为主,主体一般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而赠与行为是一个人的主观行为,主体是自己本身。

  2、程序不同

  赠与合同需要签订合同,要遵循签合同的相关法律程序,而赠与行为不需要签订合同,基本没有什么程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房屋赠与合同满足法定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房屋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3、房屋赠与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

  4、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三、赠予是否可以随意撤销

  赠予一般情况下可以随意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予、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已经对财产进行了转移的赠予不可以撤销。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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