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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配偶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23-03-11 20:02:35 353 次浏览

  配偶去世后的财产首先需要将其中的一半分配给未去世的配偶,剩余的另一半将作为遗产被法律所允许的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具有一定的顺序性,继承人需要按顺序继承配偶财产。关于配偶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配偶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配偶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1、配偶去世后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一半归被继承人所有,依法进行继承。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配偶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1、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配偶去世后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一半归被继承人所有,依法进行继承。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财产,归配偶共同所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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