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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发布日期:2023-03-11 19:33:37 429 次浏览

  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为继承。请同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文章。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一、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1、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

  2、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享有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配偶等均无此权利。依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和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和养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生子女都可代位继承,而且代位继承不受辈分的限制。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根据规定,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人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较多时,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6、无论代位继承人是一人还是数人,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以上知识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是否可以代位继承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你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提供最佳解决方案,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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