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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什么是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发布日期:2023-03-10 09:01:57 202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什么是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律师解答

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即发生涉外继承关系时应当适用什么法律。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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