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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铁路局“黑名单”,买不了火车票,能告铁路局吗?

发布日期:2021-11-16 09:57:13 438 次浏览

张三在乘坐火车时,坐在他人的座位拒不配合坐回自己的座位并于铁路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后被铁路局拉入“黑名单”,张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铁路局认定其为“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并进行公示的行为违法,要求解除认定。

 

法院通过审查认为,铁路局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认定张三为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因铁路局并不属于行政机关,其所依据的《意见》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故该认定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以被诉的行政行为,张三的起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对张三的起诉裁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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