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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非婚生子2023新政策

发布日期:2023-03-07 13:10:30 952 次浏览

  婚姻中必将存在着生孩子的情况,一般来说在结婚之后就存在生孩子的现象,但是也存在着非婚生子的情况,不管是婚内生子还是非婚生子的情况都都应该给孩子上户口。下面就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津南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非婚生子2023新政策

  一、非婚生子新政策

  (一)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我国已放开了三孩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三孩政策条件的依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3、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即可,不限地区。

  4、如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夫妻二人都需要缴纳而并非一人缴纳即可。

  由上我们可知,国家虽然放开了三孩政策,但是依然需要公民注意是否符合放开三孩政策的放开条件,对于不符合生育条件或发生超生的,生育的夫妻需要缴纳相关的社会抚养费。

  

  二、社会抚养费与子女抚养费的区分

  1、产生原因不同。

  社会抚养费是未婚生育或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超生所要缴纳的费用,而子女抚养费是子女的父母在离婚时,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给子女到成年所需的抚养费用。

  2、支付方式不同。

  社会抚养费是一次性缴费,而子女抚养费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

  3、支付的主体不同。

  社会抚养费的支付主体是需要缴纳支付抚养费的夫妻两人,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对象是子女父母中未直接抚养的一方。

  非婚生子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抚养费的变化,目前为止,并没有取消社会抚养费,对于不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或未婚男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仍然需要按照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支付社会抚养费。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给孩子上户口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进行上户口的相关事宜,如果是非婚生子的情况一般还应当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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