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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怎样申请离婚协议书

发布日期:2023-03-07 11:00:42 204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怎样申请离婚协议书
法律分析:
申请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双方应当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材料,并让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核实相关材料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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