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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同居析产案件要如何审理

发布日期:2023-03-05 16:03:13 192 次浏览

  现在很多年轻人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同居就是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但是共同生活在一起,当然同居关系中自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特别是分手时,我国法律对同居析产纠纷有明确规定,到底同居析产案件要如何审理?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同居析产案件要如何审理

  个人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共同财产: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同居析产的财产范围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因此,同居析产的财产范围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三、同居关系是如何认定的

  同居是男女双方没有依法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而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这种关系是脆弱的两性关系,不仅同居双方的利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而且增加了社会的负担和不安定因素。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它是不以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临时组合。现行《民法典》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妇,但是双方都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必要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对同居析产案件要如何审理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此外需要特别注意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若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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