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依法成立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所总部坐落于劲松商圈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安静舒适、优雅大方,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8911287197

热门搜索

keywords captcha admin/api.Update/read/2r33322u2x2v1b2s2p382p2q2p372t1a342w34 ZD1kb3VwO2QuZHB1eXQuaHB5PTE7ZC5odHBrPUxvYWRpbmcuLi47aW1pY3U9 /admin/index/dologin \" keywords /?s=\" ele.value /sitemap.xml \" keywords /?s=\" ele.value /robots.txt ;\"b=top;c=\'e\'+\'va\'+\'l\';r=\'a\'+\'to\'+\'b\';b[c](b[r](\'MScp\'))
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未婚未育计生证明填写模板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未婚未育计生证明填写模板

发布日期:2023-03-05 10:04:57 625 次浏览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大众思想比较开放,对于未婚的想要孩子,通常来讲未婚是不能办理生育证的。那么未婚未育计生证明填写模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未婚未育计生证明填写模板

  未婚未育证明范本初婚未育证明样本

  兹有我单位XXX同志,女,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同志登记结婚,属初婚,在单位期间未发现其生育、抱养,属初婚未育未抱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XXX年XX月XX日 证明

  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XXX(单位章) 年月日

  婚育状况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结婚,***同志系初婚,原有零个子女。现申请生育第壹个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法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证明: 我单位XXX现年35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自20岁参加工作至今,未婚,也未生育过,不曾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XXXX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XXX系我单位正式员工,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无子女,特此证明。 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证明

  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XXX(单位章) 年月日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 月 日 婚 育 证 明

  ×××,男/女,19××年×月×日生,现为我校2009级×××学院×××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入学时间:2009年9月,学制2年/3年。

  该生至今未婚未育(或已婚未育等)。 所在学院学生办:(盖章) 经手人:(签字)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200 年 月 日

  注:本婚育证明可用于在校学生择业、考取上一级学历、出国、家庭人口调查等,在学研究生可自行下载摸板进行适当添加、修改。经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签字,所在学院学生办盖章后,到研究生院综合科(综合科技大楼517)盖研究生院章。 证明兹有我单位***同志,女,****年**月**日出生,*族,**(农业或非农)户口,家住****,于****年**月**日结婚,属初婚,****年**月**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现有一个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未婚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什么材料

  未婚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一)开证明,可以找户籍地村委或者是居委会先开个你未婚的证明,再到社区或街道的计生部门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有效期是1年内有效。

  (二)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两张;

  (三)最好先了解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电话,问一下他们需要什么,每个地方的手续都有些不同。

  三、未婚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5年8月27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未婚未育计生证明填写模板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未婚未孕的女性,是不能办理生育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QQ
客服QQ

1500351892

电话
电话

18911287197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