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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程序

发布日期:2023-03-04 16:01:58 297 次浏览

  婚姻是网友们踏入幸福殿堂的开始,很多人在结婚之前会先进行一段同居生活,在同居的这段时间,可能大家的钱财都是放在一起使用的,那么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程序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若对方纠缠,可起诉到法院。

  尽量找一些有力的证据,来说明女方有抚养能力,一般孩子会判给女方。若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男方就得出抚养费。

  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

  二、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直接双方协商好就可以解除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以前是承认事实婚姻的,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女方和男方的关系只能是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三、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xxx,

  女方:,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xxx

  男女双方于2001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双方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共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2002年出生,现年10岁);小儿子:(2004年出生,现年8岁)。双方同意大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也由男方自行承担。小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每月承担500元,于每个月的1号支付给女方,小儿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也由女方自行承担。男女双方对儿子都有权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双方一致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可予分割。

  四、男方应补偿女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元整,于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及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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