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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什么

发布日期:2023-03-04 12:20:42 379 次浏览

  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能够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的,那么要争取孩子的同意,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关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什么

  一、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什么

  1、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能够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的,那么要争取孩子的同意,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听取孩子的意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有哪些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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