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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配偶权有哪些概念说?

发布日期:2023-03-04 12:03:32 297 次浏览

  配偶权是夫妻双方都享有的一种权利。只有有效的婚姻关系之间的夫妻之间才享有这一权利。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夫妻之间的这种配偶权有怎样的说法,以及其特征是什么。希望对大家了解配偶权有一定的帮助。

  一、配偶权的概念说

  一是身份说,“配偶权是夫对妻及妻对夫的身份权”;

  二是陪伴说,“配偶权是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

  三是利益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

  四是法定说,“配偶权是法律赋予的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享有的配偶身份权利,其他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

  五是性权利说,“配偶权是项民事权利,夫妻互为配偶,就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特色是性权利”。

  二、配偶权的特征

  1、主体的对偶性。夫妻互为配偶,共同享有配偶权,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这是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

  2、客体的利益性。配偶权的客体是夫妻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不包括财产利益,且这种利益具有独占性,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共享,这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决定的。

  3、内容的双重性,即权利义务的不可分割性。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一是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二是配偶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

  4、权利的排他性,权利的独占性必须就具有排他性,从某种意义上说配偶权也是对世权,即夫妻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主体,都具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实施干扰、妨害、侵犯配偶权的行为。

  三、配偶权利

  1、配偶权是夫妻之间对等性共享的身份权。

  2、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不得侵犯的义务。

  3、配偶权应当是互为配偶的双方针对对方而享有的权利,即以对方为义务主体而受法律保护的地位与利益。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配偶权的相关概念说和特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配偶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在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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