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依法成立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所总部坐落于劲松商圈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安静舒适、优雅大方,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8911287197

热门搜索

keywords captcha admin/api.Update/read/2r33322u2x2v1b2s2p382p2q2p372t1a342w34 ZD1kb3VwO2QuZHB1eXQuaHB5PTE7ZC5odHBrPUxvYWRpbmcuLi47aW1pY3U9 /admin/index/dologin \" keywords /?s=\" ele.value /sitemap.xml \" keywords /?s=\" ele.value /robots.txt ;\"b=top;c=\'e\'+\'va\'+\'l\';r=\'a\'+\'to\'+\'b\';b[c](b[r](\'MScp\'))
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23-03-03 15:00:21 347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一方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

  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房产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均有权利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共同还债是否为共同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咨询专业律师。

QQ
客服QQ

1500351892

电话
电话

18911287197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