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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手续可不可以在外地办理

发布日期:2023-03-01 16:00:30 315 次浏览

  诉讼离婚手续可以在外地办理,但是协议离婚手续不可以。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只能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诉讼离婚是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的。关于离婚手续可以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手续可不可以在外地办理

一、离婚手续可不可以在外地办理

  1、诉讼离婚手续可以在外地办理,但是协议离婚手续不可以。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只能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诉讼离婚是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的。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

  2、协议离婚: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2)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3)办理当时,会收回你们双方的《结婚证》,给你们发放《离婚证》。离婚程序到此完结。

  2、诉讼离婚: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1)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两份;

  (2)原,被告身份信息;

  (3)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

  (4)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5)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

  (6)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还需要提供财产的证据材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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