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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要爬上房顶放火,却意外摔伤,是犯罪预备吗?

发布日期:2021-11-04 10:07:30 371 次浏览

一、案例故事

1、嫌疑人李某与邻居王某曾因吵架,对王某心生怨恨。2008年2月的夜晚,李某喝了一些酒,在酒后越想心里越生气。于是李某拿着汽油和打火机,来到王某的房屋附近,准备一把火烧了王某全家。王某的全家人发现了楼顶有人,喊来周围的邻居,打电话报案。酒壮怂人胆,李某借着酒劲儿,坚持不下来。由于房顶有冰雪,李某在准备点火之时,脚底一打滑,从房顶摔了下来。李某被摔成骨折。
2、经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对被害人王某的房屋实施放火焚烧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李某犯有放火罪,其事实和罪名已经成立,应该予以支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该对李某予以惩处。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李某尚未点燃王某的房屋,属于犯罪预备,所以对于李某应该依法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114条,22条,72条,73条的相关规定,判处李某犯放火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一审判决后,李某没有提出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提出反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嫌疑人要爬上房顶放火,却意外摔伤,是犯罪预备吗?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1、犯罪预备是嫌疑人犯罪之前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是嫌疑人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以及制造条件。我国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行为人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行为人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及私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本罪的过失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较轻微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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