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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如何去处理

发布日期:2023-02-27 13:01:07 310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如何去处理

  律师解答

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不能撤回。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申请无效后悔了,除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外,可以等无效条件消失后,双方在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下,可以再次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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