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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谁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呢

发布日期:2023-02-27 09:01:05 148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谁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呢

  律师解答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还有基层组织。具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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