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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一方赡养父母死亡后能否追偿

发布日期:2023-02-26 12:01:08 234 次浏览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赡养义务人有多人的,父母跟随其中一人居住的时候,承担的赡养责任要比其他义务人多,那么一方赡养父母死亡后能不能追偿?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一方赡养父母死亡后能否追偿

一方赡养父母死亡后能否追偿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一方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后,父母死亡后是不能向其他义务人追偿的,但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可以多分配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父母多少岁需要赡养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60周岁以上的人系老年人,对于老年人之中经济困难的,其子女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当给付医疗费等费用,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予以照料,不能亲自照料的,应当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照料,因此,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一般应有两个条件:父母已满60周岁且父母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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