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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儿子去世后房产证能否改成母亲的名字

发布日期:2023-02-26 11:01:00 605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儿子去世后房产证能否改成母亲的名字
法律分析:
儿子未婚:
儿子去世后,更改房地产证到母亲名时,需要法定继承人拿着个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死亡证明、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并按照公证费的百分之二办理公证书。然后再拿着房产继承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缴纳八十元生产成本费和每平一元的服务费,不交税。
儿子已婚:

不能直接继承儿子的遗产。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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