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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临时指定监护人的责任

发布日期:2023-02-25 17:01:29 273 次浏览

  临时指定监护人的责任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等等,关于临时指定监护人的责任的相关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临时指定监护人的责任

  一、临时指定监护人的责任?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变更监护人请律师有什么用?

  1、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监护人,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写诉状、举证、辩论,提供当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规帮助,依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合法利益;

  2、律师可以帮助收集原监护人不再适合担任监护人的相关证据,如不履行监护义务、有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等,从而使监护人的变更顺利进行。

  三、撤销监护人员还需要抚养费吗?

  1、存在的血缘亲情关系,不会因离婚以及监护权的被撤销而消除,因此仍然应承担抚养费用。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双方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与教育的义务;

  3、父母虽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但如果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利用监护权侵犯被监护人的利益,经过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重新确定监护人。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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