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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老人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23-02-24 08:00:06 374 次浏览

  老人去世财产分割有遗嘱的按遗嘱分割,没有遗嘱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关于老人去世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老人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一、老人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1、老人去世财产分割有遗嘱的按遗嘱分割,没有遗嘱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6、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7、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8、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老人一方去世的财产分割问题,再通过以上小编的总结,大家都应该有了了解了,老人一方去世如果去世一方的老人留有遗嘱,那么我们就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分割财产,如果去世老人没有留遗嘱,那就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进行遗产的分割,遗产的继承也是有相应的顺序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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