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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遗嘱撤销有哪几种方法

发布日期:2023-02-21 09:01:15 226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遗嘱撤销有哪几种方法

  遗嘱的撤销是指立遗嘱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遗嘱。取消原遗嘱,遗嘱的内容即无效。遗嘱撤销有哪几种方法?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遗嘱撤销有哪几种方法

  1、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但是,如果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部分或全部撤销。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内容。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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