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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代位继承纠纷案件法律程序

发布日期:2023-02-20 20:00:32 235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代位继承纠纷案件法律程序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代位民法典律关系的证据(1)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遗产的证据(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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