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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日期:2023-02-20 16:01:16 204 次浏览

  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处分。但是如果丈夫是将个人财产赠与情人,那就是有效的,配偶不能追回。关于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处分。但是如果丈夫是将个人财产赠与情人,那就是有效的,配偶不能追回。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是什么

  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这就不包括电话清单和室内偷着拍的床上镜头了,因为这些证据的来源是不合法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5、类似“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过错方情急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重要证据;

  6、嫖娼事件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口供笔录;

  7、公司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可能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8、如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这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应该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

  9、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动(比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收集证据。

  如果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种赠与行为通常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配偶的财产权益而无效,无过错方自然有权要求情人全额返还财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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