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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彩礼要不要返还给送礼人

发布日期:2023-02-20 11:50:34 238 次浏览

  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属于属于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关于彩礼要不要返还给送礼人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彩礼要不要返还给送礼人

一、彩礼要不要返还给送礼人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二、结婚彩礼有哪些特点

  结婚彩礼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该地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婚前给付一般与缔结婚姻有关。

  (2)从给付金钱的数额或者实物的价值上进行考量,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

  (3)彩礼的给付,都是非自愿的,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

  (4)彩礼给付、接受的主体往往不局限于男女双方本人,给付方包括男方及其父母兄姐,接受方同样包括女方及其父母等近亲属。

  (5)彩礼主要归女方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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