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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2-19 14:07:24 445 次浏览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关于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分配儿女分配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1、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在继承纠纷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况可以多分的遗产:

  1、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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