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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哺乳期离婚方式有什么

发布日期:2023-02-18 17:00:16 171 次浏览

  哺乳期离婚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但是男方不得主动提起诉讼离婚。法律具体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关于哺乳期离婚方式有什么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哺乳期离婚方式有什么

一、哺乳期离婚方式有什么

  1、哺乳期离婚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但是依照《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主动提起诉讼离婚。

  2、法律具体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同时,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有哪些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碎,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结以及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就成了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一类问题上,民法典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那就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如果有不良习惯、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这样的情况的话是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2、哺乳期内孩子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来说,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孩子应随女方生活。现行法律没有对哺乳期作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属于哺乳期。

  本条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

  3、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

  从司法实践中得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指的即是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出结果,就由法院判决,主要会结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加以处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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