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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17未成年怀孕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3-04-16 20:32:25 1576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17未成年怀孕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17未成年人怀孕,若是男方是在女方已满十四周岁,并且自愿的情形下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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