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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4-10 11:40:32 279 次浏览

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的处理办法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自己意思的以外,仍要出庭参加诉讼,如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关于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1、离婚原告不出庭,人民法院会用传票传唤原告,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离婚诉讼案件中,原告最好能够参加出庭,如果因为身体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实在不能参加诉讼,也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打官司。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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