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依法成立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所总部坐落于劲松商圈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安静舒适、优雅大方,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8911287197

热门搜索

keywords captcha admin/api.Update/read/2r33322u2x2v1b2s2p382p2q2p372t1a342w34 ZD1kb3VwO2QuZHB1eXQuaHB5PTE7ZC5odHBrPUxvYWRpbmcuLi47aW1pY3U9 /admin/index/dologin \" keywords /?s=\" ele.value /sitemap.xml \" keywords /?s=\" ele.value /robots.txt ;\"b=top;c=\'e\'+\'va\'+\'l\';r=\'a\'+\'to\'+\'b\';b[c](b[r](\'MScp\'))
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令人痛心,上海一名教师跳楼自杀,起因竟是被打了一耳光。

令人痛心,上海一名教师跳楼自杀,起因竟是被打了一耳光。

发布日期:2022-07-11 15:54:48 907 次浏览

 

今年2月10号,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上海市第一中学一个巴掌一条人命的文章。文章说,上海市第一中学教师曹某明跳楼自杀,家属质疑自杀原因有可能与曹某明在学校中遭到领导不公正对待,以及受到某位领导打耳光有关。这篇文章一出,立刻引起了广泛关注。11号上午,天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曹某铭的父亲曹先生。曹先生证实,曹某明是在2月9号早上六点半自杀,现在警方已经介入调查,遗体还没有火化。据曹先生介绍,曹某铭于2019年8月进入上海市第一中学工作,是一个活泼开朗、阳光、乐观的孩子。工作后在学校里曾经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但最影响他的还是2021年6月中考期间被当众打耳光。

 

曹先生说,事情发生后,孩子和我们夫妻俩都讲过,但没有说具体的原因。之后,和领导同事也讲过,孩子此后半年的时间里,一直都在纠结这个事情。天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海市第一中学值班室,工作人员说,目前学校正处于放假这件事情,我们不了解。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区教育局在两三天前就已经得知这一消息,但具体情况现在不方便透露。

 

关于此事的后续,我们会及时跟进。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来评价这件事呢?第一,如果这名教师是因为被打耳光而自杀,那打人者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如果网传属实,曹某明是遭受领导打耳光之后而自杀,通常领导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除非能够证明打耳光和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打人耳光不但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所以,即使打人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会被行政处罚。第二,什么情况下,打人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殴打他人致人伤害,构成轻伤以上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虽然有打耳光的行为,但造成的伤害并不严重。

 

一般是不宜认定为犯罪的。但是如果达尔观的目的是为了公开羞辱对方,或者还有辱骂、贬损人格的情节,那么让被打一方觉得难以接受的,从而选择一死了之,此时则涉嫌构成侮辱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情况下,轻微的殴打或者辱骂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不排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第三,如果教师被领导殴打后自杀,可以申请攻王认定吗?

 

一般来说,工亡认定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也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所以说从以上规定来看,曹某明是不符合工亡认定条件的,包括视为工亡也无法认定。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曹某明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遭遇领导打耳光后导致精神抑郁,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之后因为抑郁的原因而跳楼自杀,这时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自杀通常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可以证明其精神抑郁与被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自杀又恰好受到了精神抑郁的影响。那么自杀被认定为工亡的概率就会比较大。

 

最后我们想说的是,生活中难免会遭遇一些不平事,生命何其宝贵,请千万不要轻易选择自杀。我们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打后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曹老师应该是一位自尊心极强的人,他可能会想同事怎么看,被当众羞辱之后,也会在学校里还怎么待得下去,在学生面前颜面何存,如何自处于是长时间处于抑郁之中,最终走上不归路。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控诉自己遭受的不公。

这种做法当然是不理智不可取的,千万不可效仿。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一起等待调查结果。人和人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无论你是什么身份、什么职务,请互相尊重,同理心至关重要。不要总是高高在上,因为下属就低人一等,动不动公开通报批评,甚至出手打人,失去了人心,失去了支持。这样的领导,这样的单位是毫无希望和前途可言的。

QQ
客服QQ

1500351892

电话
电话

18911287197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