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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协议书范文

发布日期:2023-04-03 16:40:54 388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协议书范文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对子女进行抚养的,很多时候会涉及到抚养费问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协议书范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协议书范文

  立协议人:

  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性别:女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双方自愿分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将孩子交由______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1、孩子由乙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18周岁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生活。

  2、甲方选择以下 种方法支付抚养费。

  A:甲方则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直至十八岁。十八岁后,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方仍应承担。

  将来,甲方如没有收入来源而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乙方可以请求甲方的父母先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甲方有相关债权的,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也可以请求相关债权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将来的生活。

  B: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抚养费共计______(大写) ,暂时支付______(大写) 付给乙方,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到乙方账户。

  甲方的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应适当的增加,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享有探望权,甲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或由双方协商。

  4、孩子开始上学,产生的学杂费等相关教育费用,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上期,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终止求学。

  5、孩子的医药费,在 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相关发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 元,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承担。

  6、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

  协议人签名:____ 协议人签名: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小孩的抚养费交到多少岁

  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一般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即可;

  (二)特殊情况下,如果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比如残疾等;

  (三)子女年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不给予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对抚养费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16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当然可以变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免除抚养费的情况,一种是有给付义务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另一种是抚养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继子女的全部抚养费时,他方可酌情减少甚至免除给付义务。继父或继母自愿承担,他方则可减免,若不愿负担,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原定数额给付。不能以抚养方再婚作为减少或免除给付的理由。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协议书范文的相关知识,离婚之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可以在里面约定抚养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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