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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夫妻离婚后一方买房算首套吗

发布日期:2023-03-23 18:42:21 461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夫妻离婚后一方买房算首套吗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后,离婚时间满一年,且名下没有房贷的,一方买房算首套。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形式不一样,主要归纳为三种,分别为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
1.认房不认贷是指只看名下有没有房子,而不是有过多少贷款记录。2.认贷不认房是指不管名下有多少套房产,只要有过贷款记录,再打算贷款买房时就不算首套。3.认房又认贷是指购房者名下无房、无贷款记录的,买房时才算首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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