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依法成立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所总部坐落于劲松商圈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安静舒适、优雅大方,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8911287197

热门搜索

keywords captcha admin/api.Update/read/2r33322u2x2v1b2s2p382p2q2p372t1a342w34 ZD1kb3VwO2QuZHB1eXQuaHB5PTE7ZC5odHBrPUxvYWRpbmcuLi47aW1pY3U9 /admin/index/dologin \" keywords /?s=\" ele.value /sitemap.xml \" keywords /?s=\" ele.value /robots.txt ;\"b=top;c=\'e\'+\'va\'+\'l\';r=\'a\'+\'to\'+\'b\';b[c](b[r](\'MScp\'))
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发布日期:2023-03-23 15:20:45 619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父母对于自己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都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不因夫妻双方的婚姻状态而改变,抚养费的多少可以进行协商决定。那么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呢?下面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一)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二)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四)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五)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离婚男方中断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男方中断抚养费的办法:若抚养费由当事人协商确认的,可以再次就抚养费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若抚养费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民事起诉状一定要有标题、诉讼主体、诉讼要求等内容,符合条件后才能进行立案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QQ
客服QQ

1500351892

电话
电话

18911287197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