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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同居分手,男方需要赔偿吗?

发布日期:2023-03-19 13:24:35 261 次浏览

从法理及立法原意来看,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关于同居分手,男方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同居分手,男方需要赔偿吗?

  一、同居分手,男方需要赔偿吗?

  1、从法理及立法原意来看,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但双方当事人应当预见到这种生活方式背后所隐藏的巨大法律风险;

  2、未婚同居可以向对方请求分手补偿,但是对方也可以拒绝,请求分手补偿和拒绝分手补偿都是合法的。如果向法院起诉请求分手补偿,法院也不会支持。男女双方分手时,有财产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平判决;

  3、但是如果同居期间,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同居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二、同居后分手经济纠纷请律师收费多少

  1、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

  2、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3、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三、跟男朋友分手,能不能要精神损失费

  一般的情侣分手主张精神损害不予支持,但是若对方严重非法侵害一方的名誉权、人格权、肖像权、健康权等,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温馨提示】:小编告诉您:未婚同居可以向对方请求分手补偿,但是对方也可以拒绝,请求分手补偿和拒绝分手补偿都是合法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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