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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谈恋爱分手,可以向对方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吗?

发布日期:2023-03-17 14:20:10 280 次浏览

不可以强行索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分手费”、“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也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因此分手后,不可以强行索要,对方自愿给的除外。关于谈恋爱分手,可以向对方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吗这个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谈恋爱分手,可以向对方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吗?

  一、谈恋爱分手,可以向对方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吗

  不可以强行索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分手费”、“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也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因此分手后,不可以向对方进行强行索要,强行索要的,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对方自愿给“分手费”、“青春补偿费”,那么这个是可以接受的,对方在实际给付之前反悔的,也不可以强行让对方给,即使有签订协议,也无法进行索要,因为这个协议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恋爱纠纷为什么要找律师

  男女双方恋爱分手后,在财产分割和补偿方面会产生纠纷,然后很多当事人又不太懂法律规定,所以在解决纠纷时,可能涉嫌构成犯罪,或者在纠纷会吃亏,在这个时候找律师的话,律师会提供专业的解答,会告知哪些情况下会构成犯罪,哪些情况是属于合法维权,同时还可以帮助当事人在纠纷中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强行索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犯罪吗

  在分手后,强行向对方索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的,索要的金额不大,那么就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是通过胁迫、威胁等方式进行索要,并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分手后索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并且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当事人通过胁迫、威胁等当时进行索要的,还可能涉嫌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当您遇到恋爱分手纠纷无法解决时,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专业的律师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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