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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走账谨慎 不慎洗钱获罪

发布日期:2021-12-23 10:07:13 227 次浏览

甲与乙是多年的好友关系,二人均在某一小区居住,且为邻居。甲多年无业,靠着“混”社会维持生计。后来甲在道上兄弟的介绍下向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贩卖K粉、摇头丸等软性毒品,并以此牟利。好事情要分享,后来甲向乙提出让乙负责收款顺便帮他记账,遂乙用自己的微信先后多次帮助甲收取毒资,多达数万元。获得毒资后,乙采取拿现金和到银行取现的方式,将所收取的毒资全部交给甲,同时自己也得到一些好处费,不久此事案发。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乙明知甲(甲已另案处理)从事非法毒品交易活动,仍利用自己的手机微信帮助其收取毒资,并换取现金给甲,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乙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官依据洗钱的犯罪特征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将犯罪所得及收益合法化。本案中,乙为甲的犯罪所得提供了账户,后又将钱提现,就符合了洗钱的实质。遂判处乙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支付手段也随之多样化,不仅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是资金往来的重要工具,大量的三方平台也为犯罪行为提供了很多便利,也是不法分子进行洗钱犯罪的重要载体。所以不论是否牟利,一定问清事由,不要随意向他人提供相关信息,也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转账,要增强反洗钱意识,警惕洗钱陷阱,远离洗钱犯罪,避免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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