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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2-23 17:00:07 303 次浏览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尊重当事人医院原则;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等。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一、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1、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尊重当事人医院原则;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等。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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