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依法成立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所总部坐落于劲松商圈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安静舒适、优雅大方,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8911287197

热门搜索

keywords captcha admin/api.Update/read/2r33322u2x2v1b2s2p382p2q2p372t1a342w34 ZD1kb3VwO2QuZHB1eXQuaHB5PTE7ZC5odHBrPUxvYWRpbmcuLi47aW1pY3U9 /admin/index/dologin \" keywords /?s=\" ele.value /sitemap.xml \" keywords /?s=\" ele.value /robots.txt ;\"b=top;c=\'e\'+\'va\'+\'l\';r=\'a\'+\'to\'+\'b\';b[c](b[r](\'MScp\'))
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死亡赔偿数额是怎么计算的?有计算标准吗?

死亡赔偿数额是怎么计算的?有计算标准吗?

发布日期:2022-01-17 09:41:07 237 次浏览

第一、死亡赔偿金包含什么费用?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由于各类非正常的事故导致死亡的,由责任人依照特定的标准给逝者家属的赔偿款。其中包含逝者的丧葬费,亲属的精神抚恤金,其他赔偿费用等。

 

第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进行死亡赔偿。也就是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赔偿数额。这个赔偿标准与旧法律法规相适应,还不会受到主观因素影响公平公正。

1.用这个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数额比过去提高一倍多。

2.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由赔偿权利人作出如下举证。

(1)证明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高的。(2)证明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高的。

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

3.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出台以前,是这样规定计算标准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2)《国家赔偿法》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但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没有规定赔偿标准。

 

第三、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20年来计算死亡赔偿金。

(1)国家统计局的专家据此建议,将赔偿期限递减的起点调整为60岁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2)超过75周岁的,按照5年来计算。

QQ
客服QQ

1500351892

电话
电话

18911287197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