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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儿子死了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

发布日期:2023-03-12 15:45:38 348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儿子死了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

律师解答

  被赡养人的儿子已经死亡且其他赡养人无能力赡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需要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赡养主要包括为给予相应的赡养费、生活陪伴等。当事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被赡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被赡养人一般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若存在多个被告的,被赡养人也可以直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会在七日内作出立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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