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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发布日期:2023-03-08 18:01:47 262 次浏览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女方;因为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孩子的母亲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可以判给父方抚养。关于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1、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女方;因为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孩子的母亲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可以判给父方抚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哺乳期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1、一般情况下囊放不可以在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但存在例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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