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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未婚同居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本

发布日期:2023-03-06 16:01:37 259 次浏览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要是没有钱的话,也就没有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也就不会有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但是要是有些情况法律上不承认的话也就无法享有权益,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未婚同居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本。

  一、未婚同居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本

  被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均未婚,与X年X月X日相识,自X年X月X日起同居,同居期间没有生育孩子(如有生育孩子,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现因感情不合,决定结束同居关系。

  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1、共同购买的房屋,2、存款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此致

  XXX县(区、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附:1、本起诉书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证明共同财产的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此项也可在案件受理后继续提交,但起诉是都无证据可能立不了案)

  二、同居关系的一般表述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具有较稳定的长期共同生活关系。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是指未婚的男女双方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

  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三、同居析产的财产范围及性质

  男女同居期间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

  (1)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2)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

  (1)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

  (2)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

  (1)同居前取得的财产,

  (2)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

  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 据此,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可以作如下界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而对于同居期间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应按一般的民法理论进行确认。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未婚同居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本的相关内容。其实我们很多人都在为了生活而苦恼,不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坎坷。但是自然是要去直面坎坷,然后解决问题。还有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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