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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夫妻约定财产制的适用条件

发布日期:2023-03-05 16:03:43 276 次浏览

  我们知道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的关系,双方可以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接下来就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适用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的适用条件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制的条件有以下几项:

  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 法的夫妻身份。即约定的主体是合法夫妻,也就是说,夫妻之外的人 无权对夫妻的财产进行约定,重婚或非法同居双方不能成为其主体。

  2、缔约双方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双方的约定首先必须具备 一个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所有要件,因此,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是合法夫妻 的一方或双方也不能成为主体。

  3、协议首先必须是双方自由意思的表 示,违背意思自治原则的协议不是真正的协议。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 我国规定的是排斥性的夫妻财产契约,即法律不限制夫妻对财产 进行约定的内容,夫妻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自由的约定。

  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

  1、约定财产制对法定财产制的效力。约定财产制的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制;

  2、约定财产制的对内效力。夫妻之间依法达成的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3、约定财产制的对外效力。这一约定不仅影响夫妻财产关系,对第三人也产生重要影响。

  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

  夫妻对约定 财产制的选择有三种:

  第一种是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即双方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对上述财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他方不得加以干涉。

  第二种是约定实行 一般共同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均归双方共同所有。

  第三种是约定实行混合财产制。

  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 产以及婚前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对 财产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要根据该财产的属性来确认该财产是 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个人财产。所谓“约定不明确”是指夫妻双方 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或文字表述上的错误,导致对财产归属的约 定相互矛盾的情况。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适用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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