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依法成立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所总部坐落于劲松商圈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安静舒适、优雅大方,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8911287197

热门搜索

keywords captcha admin/api.Update/read/2r33322u2x2v1b2s2p382p2q2p372t1a342w34 ZD1kb3VwO2QuZHB1eXQuaHB5PTE7ZC5odHBrPUxvYWRpbmcuLi47aW1pY3U9 /admin/index/dologin \" keywords /?s=\" ele.value /sitemap.xml \" keywords /?s=\" ele.value /robots.txt ;\"b=top;c=\'e\'+\'va\'+\'l\';r=\'a\'+\'to\'+\'b\';b[c](b[r](\'MScp\'))
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发布日期:2023-03-04 15:01:20 347 次浏览

  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平等均分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一、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1、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的话,可以进行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如果在离婚后超过一年对财产分割后悔的话,法院不会进行受理。如果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的行为,也不能对财产分割协议后悔。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咨询专业律师。

QQ
客服QQ

1500351892

电话
电话

18911287197

邮箱
TOP